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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公告

ynx 2024/3/18 0:46:47 952 0


为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电化教育与网络中心人员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问题,经铁锋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与网络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纪委监委,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机构负责我区反腐倡廉网络的建设与维护;负责相关信息核查工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有关信息支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电教片的制作等工作。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人,选调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铁锋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齐齐哈尔市所辖县(市)区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品德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3.身体健康,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组织协调能力;


4.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网络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5.具备岗位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铁锋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紧缺岗位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考比例,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选调备案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缩减选调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所有与本次选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铁锋区政府网站http://tfqzf.gov.cn/”,不再另行通知。同时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452-2188443,0452-2188803


监督电话:0452-2188818


三、选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六个环节的选调方式,同时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1)《2023年铁锋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电子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1份;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放宽年龄条件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蓝底1寸近期证件照6张;


(5)需要提供《2023年铁锋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和在编在岗证明(编办出具);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7)符合省政府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需提供退伍证。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现场报名地址: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铁锋区站前街道木海街1号)。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工作日每天8:30—11:00、13:30—16:30)。


(二)资格审查


铁锋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报名人员材料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通过后,在“铁锋区政府网站http://tfqzf.gov.cn/”上通知进入笔试人选。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党内法规、法律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网络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采取综合出题,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选调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空出岗位按选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锋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进行备案,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后,最低服务年限之内仅可在本区内事业单位岗位流动。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拟放弃聘用资格的,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铁锋区机构编制管理,享受相同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三)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结合实际岗位设置及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有关规定确定。


五、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遵守选调的有关要求,服从选调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选调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选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六、报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个人自行承担;


2.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fqzf.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28756.shtml